華聲在線12月20日訊(全媒體記者 田育才 通訊員 田銳)12月18日,記者從張家界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,《張家界市溶洞天坑污染防治規定》經湖南省人大常委會批準,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這意味著,張家界溶洞天坑污染防治工作將邁入“有法可依”的規范化階段,為世界自然遺產地生態保護筑牢法治屏障。
據了解,《張家界市溶洞天坑污染防治規定》共10條,全面覆蓋張家界市行政區域內溶洞天坑污染防治工作。作為世界自然遺產地和全球重要巖溶地貌分布區,張家界溶洞天坑資源豐富,但此前因資源底數不清、治理碎片化、管控標準缺失等問題,污染防治挑戰突出。為此,新規明確“保護優先、預防為主、綜合治理、公眾參與、損害擔責”基本原則,聚焦職責劃分、監管責任、分級治理、禁止行為、法律責任等核心內容。
新規構建“市級統籌——縣級落實——鄉鎮巡查”三級聯動責任體系,破解以往“上級管不了、下級管不好”的責任斷層問題;將溶洞天坑污染劃分為一般、嚴重、特殊三類實施分級管控,以清單化形式明確7類禁止行為,涵蓋固體廢物傾倒、非法排污等全領域,同時完善公眾參與機制,強化法律責任追究,形成全鏈條監管治理體系。
溶洞天坑保護是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,也是推動綠色發展的關鍵舉措。近年來,張家界市人大常委會緊扣生態保護重點難點,堅持“小切口”“小快靈”立法原則,開展“開門立法”,通過針對性、實用性強的地方性法規,推動生態治理、綠色發展邁上法治化、規范化軌道。
責編:劉暢暢
一審:劉暢暢
二審:印奕帆
三審:譚登
來源:華聲在線



